2012年9月2日,同寫意論壇第25期在成都青城山舉行,全體嘉賓經討論,根據《同寫意新藥英才俱樂部章程指導原則》的精神確立同寫意新藥英才俱樂部章程如下:
第一章
第一條 名稱
“同寫意新藥英才俱樂部”(以下簡稱“俱樂部”)
第二條 性質
非營利性的民間俱樂部
第三條 宗旨
凝聚有遠見和使命感的新藥研發英才,探索新藥研發的科學規律和商業模式,推動中國醫藥產業健康發展。
第二章 活動范圍
第四條 活動內容
⒈召開年會、研討會以及其它討論會和俱樂部活動,討論新藥研發者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包括新藥研發的宏觀政策、科技動態、成果轉移、人文情操、哲學思想、投資管理、商業活動等領域的重要問題,幫助會員提升應對新藥研發各種問題的能力;
⒉向政府主管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中國新藥研發政策環境的不斷改善;
⒊提出行業自律性倡議,促進中國新藥研發規范有序、健康發展;
⒋建立俱樂部交流平臺,促進會員在技術服務,商業和資本方面的合作,為會員搭建與政界、商界、文字學術界對話交流的渠道;
⒌開展有助于實現俱樂部宗旨的會議展覽,信息交流,項目評估,教育培訓,電子商務等各類活動,評選最具影響力的新藥條件,為會員搭建一個精神家園。
第三章 會員
第五條 會員類別
⒈俱樂部設發起會員、榮譽會員和普通會員。
⒉發起會員系指本俱樂部的6個發起人;
⒊榮譽會員系指為論壇俱樂部的創建和發展作出重要和實質性貢獻的個人、企業和組織;榮譽會員由俱樂部理事會確定;
⒋普通會員系指已經被批準的個人、企業和組織。
第六條 會員條件
⒈在新藥相關領域具有一定造詣和影響的高級管理人才或技術專家,經兩名以上俱樂部會員推薦;
⒉遵守俱樂部章程;
⒊履行俱樂部會員義務,繳納會費。
第七條 加入
經兩名以上俱樂部會員推薦,本人書面申請,經俱樂部理事會會議審核通過。
第八條 會員權利
⒈理事會理事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⒉對俱樂部年會及其他活動議題的建議權;
⒊參加俱樂部各種活動;
⒋獲得俱樂部對會員提供的信息;
⒌通過俱樂部建立的網絡平臺尋求商機;
⒍委托俱樂部就其所關心的問題舉辦專題研討會;
⒎委托俱樂部推薦或培訓人才;
⒏優先享有俱樂部舉辦各類活動的承辦權或贊助權;
⒐享有退會的權利;
⒑享有俱樂部理事會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九條 會員義務
⒈遵守并執行俱樂部決議;
⒉遵守俱樂部章程及有關規定;
⒊參加俱樂部相關活動;
⒋保護俱樂部合法利益;
⒌依據俱樂部有關規定交納會員費;
⒍向俱樂部提供真實可靠的資料與信息;
⒎俱樂部理事會規定的其它相關義務。
第十條 會員退會
⒈會員決定退出俱樂部時,應書面通知俱樂部秘書處。一旦接到秘書處書面確認,其會員資格即被視為終止;
⒉會員退會程序按會員招募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會員資格終止
任何會員有違法行為、兩年以上未繳納會費,秘書處報經理事會同意有權終止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職務任免
第十二條 組織機構
⒈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
⒉秘書處
⒊咨詢委員會
第十三條 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⒈理事會由三十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成員從會員中選出;
⒉理事會理事的增補由俱樂部在任或往屆理事推薦并經理事會二分之一及以上成員同意,秘書處報請常務理事會確定;
⒊第一屆理事會的任期為四年,此后的理事會每屆任期2年。理事可連選連任,但任期不超過兩屆。榮譽會員可連任三屆;
⒋常務理事會由11名成員組成,為俱樂部的最高執行機構,向俱樂部理事會負責;第一屆常務理事在6位發起人的基礎上從首屆理事會成員中增補;
⒌理事會理事人數經常務理事會批準后可進行增減。
第十四條 理事長和副理事長
⒈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和副理事長若干名;
⒉理事長和副理事長由出席理事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選舉通過產生;
⒊第一屆理事長及副理事長任期為四年,可連選連任。以后的理事會任期為兩年。
第十五條 理事會的職責
⒈對整個俱樂部的活動監督和管理;
⒉審議由秘書處向理事會提交的俱樂部年度工作報告和年度預算;
⒊任命俱樂部秘書長;
⒋審議俱樂部章程修改議案;
⒌批準俱樂部重大的規章制度;
⒍決定年會的召開,并審議通過大會議程;
第十六條 理事會決議的產生
⒈除本章程和有關規則另有規定外,理事會決議由出席理事會的全體理事以簡單多數通過并生效,每個理事有一個投票權;
⒉理事會也可采取非會議形式對俱樂部重大問題或緊急事項做出決議。
第十七條 理事長職責
⒈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會議;
⒉監督有助于實現俱樂部宗旨、促進俱樂部中、長期計劃和項目的制定;
⒊向理事會提交年度工作報告;
⒋行使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八條 副理事長職責
⒈協助理事長行使職責;
⒉在理事長不能履行其職責時,代為行使理事長職責;
⒊支持和指導俱樂部及秘書處的日常事務;
⒋行使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九條 秘書處
秘書處為俱樂部常設執行機構,其職責如下:
⒈負責俱樂部所有會議的籌備;
⒉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⒊準備俱樂部年度工作報告和年度預算,提交理事會審議;
⒋負責俱樂部資金籌措和運作;
⒌負責起草或修改論壇的規章制度,并報理事會批準;
⒍負責會員入會、退會、日常聯絡等相關服務;
⒎負責理事會委托的其它事務;
⒏協助理事長履行其職責。
第二十條 秘書長職責
⒈負責俱樂部的日常事務,對外代表俱樂部;
⒉執行理事會批準的規章制度;
⒊聘用、提拔及解聘秘書處職員;
⒋提出調整秘書處職能部門或俱樂部辦事處的議案,報理事會審議批準;
⒌負責執行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委托或授權的其它事務。
第二十一條 咨詢委員會
⒈俱樂部設咨詢委員會,委員會成員若干名,由理事會從對新藥事業做出過積極貢獻的人士以及政府、商界、學術界等各界知名人士中選舉產生。咨詢委員會從其成員選舉產生一名主席。咨詢委員會成員任期2年,可連任,但不得超過兩屆;
⒉咨詢委員會在俱樂部年會期間舉行會議,或不定期就與俱樂部事務相關的重大問題提出咨詢和意見;
⒊咨詢委員會成員不領取薪酬,但因履行職能所產生的費用,根據秘書處相關規定,由俱樂部支付;
⒋咨詢委員會成員可應邀作為嘉賓參加俱樂部舉辦的活動。
第五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二條 俱樂部經費來源
⒈會員費
⒉參會費
⒊捐款
⒋政府資助
⒌在俱樂部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⒍俱樂部資金的利息
⒎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條 經費的使用
論壇所有的經費應用于實現論壇宗旨,且在本章程及其相關細則規定的范圍內使用。
第二十四條 財務管理
遵守國家的財務法規,確保所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和完整;
財務報表需經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審計通過;
年度財務報告需得到理事會會議的審核通過。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五條 章程修改程序
章程修正案應由秘書處提交給理事會審議。
第七章 俱樂部解散
第二十六條 解散程序
俱樂部解散議案在經理事會審議后通過,做出解散俱樂部的決議。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章程細則
本章程未盡事宜在相關細則中加以規定;該細則經理事會批準后生效。
第二十八條 解釋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俱樂部理事會。
第二十九條 生效
本章程于2012年10月25日在蘇州討論通過。